尊敬的客户: 您好! 应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我们从即日起,开展网站备案的核查工作,对于网站未备案或备案失效等问题,我公司将关闭网站。所有关闭的网站必须要备案后方可开放。为了您的网站能够正常使用,请各用户重视备案工作,尽快在网上进行备案。检查网站是否已经正确备案的方法:登录http://www.miibeian.gov.cn/ 点击“是否备案查询”,并输入和自己有关的域名查询。
提交备案:登陆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www.miibeian.gov.cn/,按照页面说明进行备案。或者登陆www.100dns.com提交备案,由我司集中后代为备案。如果是已经被关闭的网站,在备案成功后,请及时将情况反馈备案专员QQ:58387876,并将为您的网站进行开通。我司多次提示各用户备案,请大家务必重视备案工作,以免对您的网站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注:工信部、通管局对通过域名能访问到有页面的,都需要进行备案,因此如果您的域名是做的URL转发或者指向到默认页面的,都请您抓紧时间备案。否则,我们将依据工信部、通管局相关要求,对未备案的域名,停止DNS解析。
提醒: 如果您已经备案,请登录工信部用户后台下载备案文件,按要求将备案文件上传至网站相应位置,并把备案号放置到网页的底部。以免核查过程中,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备案成功的网站须完成如下: 1、请将备案证书文件bazs.cert放到网站的cert/目录下。该文件必须可通过下列地址http://网站域名/cert/bazs.cert访问,其中网站域名指的是网站的Internet域名。 2、将备案号/经营许可证号显示在网站首页底部的中间位置,如当地电管局另有要求,则以当地电管局要求为准。 3、网站首页显示的备案号/经营许可证号必须带有超链,超链目标指向www.miibeian.gov.cn
亿讯网络 200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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