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域名注册信息审核工作的公告
为了提升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一步加强域名注册信息审核工作,现通知如下要求:
1、用户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在线提交域名注册申请的同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域名注册申请表(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册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认真审核用户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审核合格后,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至我中心,并保留书面申请资料。 3、自域名提交在线申请之日起5日内我中心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的或域名申请材料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该域名将予以注销。 4、以上要求自2009年12月14日上午9时起施行。
如有疑问,请致电CNNIC,联系方式为: 7×24小时客服电话:010-58813000 邮件:service@cnnic.cn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2009年12月11日
关于开展域名注册信息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为了确保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域名注册服务,我中心继续开展域名注册信息专项治理,要求各注册服务机构继续对域名注册信息采取有效的核查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 在域名注册服务过程中,受理域名注册申请的相关人员应继续明确要求域名注册用户提供或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明确告知用户如果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域名将被注销。
2. 在域名注册在线申请表单、域名注册申请表格和域名注册合同中,继续明确要求域名注册用户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并对用户提交的域名在线申请表单、域名注册申请表格和域名注册合同进行审核。
3. 对已注册的域名注册信息进行逐个审核,对发现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联系用户进行修正,对过期未修正的域名按照《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注销。
4.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加强下级代理商的管理,明确对代理商提出域名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规范代理商的客户服务,对未严格进行域名注册信息审核和筛查的代理商要及时进行处理。
我中心将对各注册服务机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严格执行上述要求的注册服务机构按照《CN英文域名域名注册服务认证协议》、《CN英文域名注册服务市场管理规范》、《中文域名域名注册服务认证协议》、《中文域名注册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相关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200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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